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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交通事故处理推行“阳光操作”
发布日期:2011-10-31    作者:连会有律师


 
 
 本报讯 “输入一个编码、一个密码,就可以在电子触摸屏上查询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案卷的相关档案资料。这比公安部提出的便民要求还大大地往前推进了一步。”这是记者711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的消息。
  在槐荫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记者目睹了工作人员用触摸屏现场演示交通事故案件资料的查阅过程。记者看到,屏幕的首页是交通事故案件公告和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等内容,当工作人员输入事故编码、档案号及密码后,就可查看该起事故档案的详细资料了。
  据介绍,当事人可查阅的内容主要是事故现场图、事故照片、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论以及做出的法律文书五项内容。未经证人同意公开的证言、涉及国家机密、涉及个人隐私、事故案卷副卷所含各项档案资料四项内容不能公开查询。
  “以前能公开查阅的资料也仅相当于现在查阅量的30%。”槐荫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科长韩文海告诉记者,“由于交通事故案件呈上升趋势,而工作人员人手紧张,没有更多时间向当事人一一公开案件资料,处理事故的交警一人一摊,当事人来查阅时也经常两趟三趟找不着人。更让群众不放心的是事故处理的暗箱操作,你就是公正执法也很难打消群众的怀疑。而现在交警回来后马上整理归档存入电脑,一切都摆在了阳光底下。”
  由槐荫区交警大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发的这套事故处理查阅软件,将公安部提出的便民要求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公安部621推出的16项便民新措施中,涉及事故处理的有:自71日起,在交警队、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交管部门要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自91日起,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资料。
  “槐荫区的交通事故阳光处理办法和软件已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这段时间来学习、购买机器及软件的络绎不绝。”济南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南市部分大队已具备了公开查阅的条件,91日后将率先在全市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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