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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11-10-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

  参考法条:《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及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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