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就业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就业者应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近年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纠纷甚至极端事件不断,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一些地方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渎职行为,打击不法企业主,帮助农民工追讨血汗钱。
一般说来,用人单位拖欠就业者工资有两种情况:⑴.用人单位遇到了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等原因,或者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就业者说明情况,征得就业者们的同意,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就业者应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正常工作。⑵.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故意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后而没有发放工资。这种情况目前也不少,就业者应该与用人单位交涉,敦促及早发放工资。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争议仲裁。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扣减就业者的应得工资。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情况:(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3)已制订并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4)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就业者工资必须下浮的;(5)就业者请事假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除了支付就业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