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世界带来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
----------------之游戏币价值如何定位
(游戏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
对被告人尹泽X、汪思X、刘德X盗窃被害人刘振X《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币一案,不仅使我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法律适用困难,也让我们感觉到法律与网络科技同步的重要性,现实中法律没有对游戏币也就是虚拟货币进行立法,这就直接影响到本案的判决结果,因为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就是数量,如果数量难以确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就难以确定适用那也阶段的量刑标准,如果没有一个权威使人信服的标准来确定犯罪标准,不仅是法律失去权威性,也会使人们对国家对人权的保护的怀疑,我所石思忠律师接受此案后,经过查阅大量资料及向有权威大学教授咨询,对本案的解决思路逐渐明朗,也是对本市该类案件判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榜样,现就具体案例进行如下分析:
一、简要案情
2011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尹泽X、汪思X、刘德X在预谋盗窃并分工后,由被告人尹泽X到梁平县梁山镇石马路刘振X的家中实施盗窃,被告人汪思X、刘德X配合尹泽X故意到刘振X家中敲门以使尹泽X方便盗窃,被告人尹泽X将刘振X的手机SIM卡及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账号的密码卡盗走,后三被告人在网吧由尹泽X将刘振X游戏币(14亿游戏币),后检察院起诉价值人民币7000元转到自己帐下,然后在网上转卖给他人,共卖的现金4700元人民币,三被告人分赃后将款用于上网玩乐,挥霍一空。
二、虚拟货币与现实中人民币的关系,引发的社会问题。
现在网络迅速发展的年代,给传统的法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法律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现实网络的发展。网络出现的许多问题,使现在的法律无法解决,也给法律专家们代了巨大的压力。如今网络发展带动虚拟货币网上交易平凡,这样就会出现许多问题,也会给现在的金融业带来巨大冲击,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比例及虚拟货币的管理作出规定,成为法律的空白。网络的发展也促使法律的改革,如果法律的发展落后于科技,那就带来社会的倒退。
如何处理网络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关系,成为当今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我们只有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凡事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尽早制定出对虚拟世界货币的管理及流通得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能更加和谐,才能成为真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本案的争论焦点及判决结果
本案中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尹泽X、汪思X、刘德X盗窃被害人刘新城游戏币现实价值为7000元人民币,游戏币14亿如何兑换成人民币问题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盗窃的游戏币价值7000元人民币,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虚拟货币有没有价值及价值如何,成为了这辩护的重点,我所石思忠律师认为检察官认定的价值过高,不利于刑法的罪刑相适应,被告人尹泽X在网络中销售这批游戏币共得到人民币4700元,这也是当时市场行情决定的游戏币的物品价值,游戏币毕竟不是人民币,是属于普通的物品。普通物品进行销售,必然有一个等换交换的杠杆,这也是马克思等价交换原理的体现。如今现实中还没有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交换的固定值,我所石思忠律师认为虚拟游戏币与现实人民币的兑换价值应为1亿金币:340元人民币比较合适,现实人民币不断升值。而游戏币不断贬值,2011年的340元人民币价值可以兑换虚拟世界1亿游戏币。这个兑换比例也是比较合适的,而且这个比例也得到了广大学者及专家教授的认可,本案中被告人尹泽X、汪思X、刘德X盗窃刘新城的游戏币14亿也就值人民币4620元,也可以现实中得到的4700元量刑。这样可以使刑法更好实现当初制定的目的------罪责刑相适应。使法律的权威深入民心,人们才能更好的学习和遵守法律。同时,辩护人石思忠律师认为本案被告人尹泽X主动退赃4700元人民币,并且在庭上主动认罪,无犯罪前科,应该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护等程序。梁平县法院合议庭合意,作出如下判决:本案盗窃的是网络虚拟游戏币,其虽然可以认定为有其财产价值,但鉴定部门无法鉴定其确实价值,盗窃金额系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和供述,基于客观事实证据,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本案盗窃金额应4700元为宜即实际交易的价值。判决尹泽X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700元;撤销被告人汪思X原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被梁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的缓刑部分。被告人汪思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1000元罚金;撤销被告人刘德X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梁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部分。被告人刘德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7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700元人民币。
四、案件带给我们的深思
网路科技的发展对现实法律提出了严重的考验,科技的进步也正好显示出法律的滞后性,只有法律能够不断与时俱进,科学技术才能不断的蓬勃发展,未来科技带来的社会问题,法律也可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的处理好科技与法律的关系,科技与法律是相铺相成的,首选,科学技术的发展会影响到立法的内容,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会影响法律的表现形式及传播方式。第三,科学技术影响法的调整范围,将会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同时法律也会对科学技术起到反作用:首选法律有时候会约束科技的进步;其次法协调科学技术与人的各种关系,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正确方向。总之,我们在现实中如果处理不好科技发展与法律的关系,将会使我们的实社会倒退。法律与科技必须发展同步,这样法律就可以解决新的科技革命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如同本案。愿我们的法律制定者能够早日制定出管理新科技革命下出现的新问题-------虚拟世界出现的各种货币及装备价值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