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资深大律师 :兑换外币设迷局 贪心作怪频中招
以所谓的外币能兑换高比率的人民币为诱饵,设连环套。手段虽拙劣,但贪欲作怪,中套者竟屡屡受骗。5月20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对该类诈骗案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胡国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09年11月26日上午,被告人胡国军等三人经事先预谋,由其同伙龚国珍假扮出车祸的海南司机,在瑞昌市范镇街头身正在卖猪肉的被害人何某寻求帮助,要被害人何某带其到某中心小学寻找某校长。后被害人何某带龚国珍到该小校,被告人胡国军假扮当地信用社主任“刘兵”恰巧路过,龚同珍说找小学某校长兑换澳大利亚币处理交通事故,胡国军说认识该校长,但该校长已去了北京,并拿出电话假装拔通了该校长电话,让龚国珍接电话。该校长在电话中叫龚国珍找刘兵既胡国军帮忙兑换。龚国珍说想以1:4比例兑换5万元澳大利亚币,胡国军说银行兑换要三个月才能拿到钱,但他认识一个朋友专门做外币生意。随后胡国军带被害人何某到另一处找到了事先假扮做外币生意的“老高”,“老高”许诺以澳大利亚币与人民币兑换比例为1:6收购,胡国军遂对被害人何某提出合伙出钱从海南司机处兑换澳大利亚币,赚取中间价。后被害人何某让其儿子送来2万余元,胡国军提议被害人何某将钱装进内有5万元(假钱)的包内,包由何某背着一起兑换。由于何某的儿子及时识破并报案,公安机关随后将胡国军抓获。在此之前,胡国军已多次施展同样手段,成功骗其被害人钱财。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国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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