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有什么好处
发布日期:2011-10-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此次个税通过,将会惠于中低收入阶层改革后,超过3000元不是很多的部分(如总收入4000元中的1000元)或将按照5%税率缴税(按原先计算,4000元收入中将有500元按5%税率、1500元按10%税率缴税),而高收入者将扩大按45%税率征税的个人收入部分,即以前工资超过2000元的10万元部分才征收45%的税率,而改革后可能在超过3000元的8万元的部分就征收45%的税率。
以4000元(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后)的月收入算,以现行个税计算,缴纳个税为175元,而如果个税改革通过,扣除3000元免征额后,超过1000元及以下适用5%的税率,4000元要缴纳50元的税,比现行少缴125元。
从宏观角度来看,当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13亿人当中的正规部门就业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口数在3亿人左右。而这3亿人在扣除2000元以后,还有28%的人需要交税;如果提高到3000元,还有12%的人需要交税。也就是说,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纳税人口将减少4800万人。若提高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
有专家测算,此次改革或将使得国家个税收入每年减少900亿元,再加上税率调整等影响,最终将减少1200亿元左右。
减少的税收收入是通过减少或免征大量中低收入者个税,以及增加高收入者个税征缴额实现的。“此次改革的目的,是使众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减免税范围,使中低收入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而高收入纳税人税负稳步增加,收入越高,税额增加越多,更有利于体现税负公平。”清远税务系统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高收入者多交个税,中低收入者少交或不交个税,个税日趋成为调整贫富差距越来越重要的杠杆。在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职工工资节节攀升的清远,如果此次个税改革得以实行,个税起征点的提高,累进税率级差的调整对清远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清远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2716元,月平均工资为2726元。略去社保和公积金的影响,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将对清远职工带来不小的实惠。
以2726元的人均月收入计算,在现行2000元的起征基数下,平均每人缴纳个税金额为500×5%+(726-500)×10%=47.6元,而在3000元的起征点上,将有超过一半的清远职工将直接进入清远免个税行列。
“虽然清远的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未达3000元,但清远职工工资的增长是迅速的。”一名财贸系统的统计人员对记者表示,2009年清远城镇职工工资为2365元,2010年增加到2726元,以这样的速度,2011年就会达到3000元了。
该工作人员认为,即使工资水平达到个税起征点,但是,清远大量的工业区,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人,他们的平均工资短期内难以达到3000元/月的起征点,就目前来说,高新区一些工厂的工人平均月工资尚在2000元徘徊,若新的个税改革通过,这些低收入群体将还长久地享受免交个税的优惠政策。
个税调整要承担起调节贫富差距重任有资料显示,全国个人所得税征缴总额在中国的税种中排列第5,去年个税占总税收收入的6.3%.而在国外,个人所得税在发达国家占其税收收入的50%以上,发展中国家也占到20%以上。中国的个税税额明显低于其他国家。以清远平均工资为例,2726元/月的平均工资交纳个税47块6毛钱。个税的调整能否让财富在贫富人群中实现二次分配、达到调控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个税缴纳额较小,部分人对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并不是很关心。“调与不调就是几十块钱的事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职人员告诉记者,低收入者不会因为少交了几十块钱而让经济状况大大改善,高收入者也没有因多交几百钱甚至上千元而减少财富。以清远工厂里的工人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相比,他们账面上的月收入可能相差不到1000元,因此,他们所交的个税相差无几。可是,工厂工人除工资外福利待遇几乎为零,而企事业职工的福利如社保、公积金颇高,而个税是在月收入减去社保、公积金后计算的,因此,算上福利,企事业职工的收入就有可能是工厂职工的好几倍。再如,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相比,前者主要靠工资,后者隐性收入占到其收入大部分,账面工资只是九牛一毛,光是个税的征缴似乎无法对削弱贫富差距产生作用。
根据胡润百富榜的计算,去年我国收入上千万的人数在85万人左右,而在这一部分人中,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灰色收入约有八九万亿元。若缴税的话,一年约在7000亿元到8000亿元,超过了去年我国全部的个税收入4800亿元。
因此,有专家表示,加强对富人收入的征管、健全征管制度,是个税政策的应有之义。清远某投资公司高级顾问刘先生认为,加强对高收入群体财富的摸底、依法对其所有收入进行征缴个税是现有条件下税务部门应积极去做的事情。不仅如此,个税还应该跟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及时的调整,以适应不断提升的工资水平。
财政部官员对此作出了回应。该官员表示,中国的个税改革已建立起个税起征点的动态调整制度,因此这一标准并非一劳永逸,今后还会再调。
除了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之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最好能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指数化,能把它与物价挂钩,让扣除额能够根据物价自动进行调整。更有学者认为不同地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设置不同的个税起征点。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政法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在个税征收方面,国家应对地方适当予以放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个税的征收标准。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可以在国家制定个税征收标准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上调或下调20%,该范围个税征收应该实现指数化与CPI挂钩,半年一调整或者一年一调整都可以进一步推动个税征收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