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吗?
发布日期:2011-0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般来说,租赁期间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租赁物的使用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由约定,但是,租赁期间过长并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客观情况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特别是租赁价格,可能会大起大落,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也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如果当事人还愿意继续租赁关系,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续订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