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0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技术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人的重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受托人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所需要的经费;
三、应受托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已提供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并及时通知受托人;
四、在履行合同期间,对受托人因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而中止工作的通知以及处理建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五、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六、对受托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保密义务。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承担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的经费;
三、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
四、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当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人或者提出建议;
五、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