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秦锋担任特大制毒案主犯辩护人
四川西部某二级城市特大制毒团伙落网
陈某某等7人制毒团伙人员,经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并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于2011年5月12日被批准逮捕。
案情简述
2011年初,成都市人陈某某偶然获得制造冰毒的配方后,伙同该案另三嫌疑人一起制造冰毒,随后又邀约该案另两嫌疑人共6人合伙制造冰毒,并联系另一嫌疑人寻得一出租屋作为制毒据点,共同制造结晶加工成为成品20余公斤和30余公斤的冰毒后予以销售,获利数十万元。
2011年4月5日,陈某某等6人又购得约130公斤麻黄素以及赤磷、氢氧化钠、等原料,再次准备制造毒品,当晚在县城一家酒店被公安机关一举查获,并当场从两辆汽车中查获相关制毒原料。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供刑事辩护
该制毒团伙落网后,陈某某的家人四处寻求成都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由于该涉毒案件案情十分复杂,犯罪嫌疑人人数多、涉及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后果严重,是查处的特大制造毒品案,陈某某的家人经多方咨询、慎重考虑后决定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秦锋担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辩护人。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将依据事实,维护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所也将紧密关注此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