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发布日期:2011-09-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这条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平等当事人之间从事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及行政地位,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法律行为。首先,合同至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其次,合同是法律行为,故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合同的核心要素;最后,因为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或者多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有意思表示,而且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虽然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其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是当事人自由约定,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合法。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当事人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