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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人,还有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因接受委托而成为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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