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案件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1-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法院。

其次,如果原告满意,一般会提出撤诉。如果原告不满意,法院应继续审理原行政行为。

此时,行政行为合法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违法的,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

如果原告对被告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服,法院应对新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