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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采用会员制。证券所的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积累分配给会员。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会员是各证券商。会员须向证券交易所交纳会费。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只有会员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大厅参与交易活动。会员通常派出一名或若干名场内交易员代表证券商参加场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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