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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折射中国“80后”闪婚闪离之伤
发布日期:2011-08-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折射中国“80后”闪婚闪离之伤
新华网沈阳8月16日电(记者李克瑶)而立之年的杨溢在福州从事餐饮业经营并小有成就,2009年王芳(化名)不顾家人反对放弃了沈阳某科研单位的工作,远嫁福建享受全职太太的安逸生活。
好景不长,结婚不足10个月,两人因争吵日益升级而分手。一年多过去了,两家人现在还在为财产问题纠缠不清。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可能会对解决这类问题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2001年《婚姻法》修正时,特别加入“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等。但10年来,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离婚率逐年上涨。
民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有46.5万对夫妻劳燕分飞,平均每天有5000对夫妻离婚,离婚率为14.6%。走到婚姻尽头的多为“80后”年轻夫妇,有关的财产纠纷也随之增加。
辽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张思宁认为,“80后”离婚率偏高,缺少社会责任感,对婚姻的态度不明确是主要原因。
在沈阳市大东区婚姻登记处工作6年的刘辉介绍说,近年离婚夫妻主要集中在26岁到33岁之间,占总数六成以上。“这些人大多是‘80后’,有些人办手续时还在吵架,等领到离婚证后,又抱在一起痛哭。”
张思宁说:“子女教育及财产纠纷是很多家庭的婚姻走到边缘的主要原因。‘亚健康婚姻’正潜伏在很多小家庭里。“80后”多是独生子女,在婚姻中不懂得迁就对方,长期的矛盾和摩擦使婚姻潜藏危机。”
13日开始实行的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仅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有失公平的情况。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鼓励彻底AA制”,保护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弱者利益。
辽宁省某律师事务所的曲德刚律师则表示,法律总是要随着社会进步而完善的,婚姻家庭绝非单纯的财产关系,而是关乎个人幸福和文明培育的共同体。如何做好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同时又发挥法律捍卫婚姻的社会价值,司法解释理应兼顾考虑、均衡决策。
//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8/16/844734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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