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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锋律师 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11-08-17    作者:110网律师
卢荣锋律师 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原创文章   时间:2011-08-12 16:30:23 

尊敬的贵企业 敬启者:

 
  贵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了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应收账款,致使贵企业的大量流动资金被他人占用,制约了贵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律师以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多年以来接受了数以百计的企业清欠委托,为客户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欠款,在企业债权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本律师及本律师所特地向贵企业介绍这项服务方案,为贵企业提供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一、“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1)尽职财产调查;
  (2)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3)代理参加诉讼;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二、“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1)、准备工作。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包括《买卖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条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2)、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定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
  (5)、诉讼阶段。及时提起诉讼,争取在短时间胜诉结案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6)、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债务企业,应力争在确定的时间内,分期分批收回应收账款;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的,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相关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核销账目的依据,且能够为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机关所认可。在执行过程中,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增强执行力度,参加财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确保执行款的及时收回,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展,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三、贵企业方(委托方)的工作
  (1)指派专门人员保持与我律师团队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2)全面提供债权有关资料,包括《买卖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条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及时回复我们律师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的咨询,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3)就每个案件,分别出具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范围。
  (4)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委托书、诉讼费等。
  四、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难易和可能耗费的律师劳动,律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供参考):
  (1)固定收费方式:按照货款总数的15%收取律师费用,出差车旅开支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2)风险代理方式:按照执行或协商到位货款的20%收取。
  (3)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方式:先按照货款总数收取5%—10%的开支,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5%的律师费用。
    以上服务内容未详尽之处,欢迎来电垂询或面谈,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谨祝贵企业一帆风顺,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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