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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0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财务报告是反映人民银行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的总结及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两部分。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表及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财务状况说明书是以文字为主,结合数字指标编写而成的关于人民银行本期财务状况的分析报告。

  会计部门要做好日常的财务分析工作,采取综合分析、专项分析等形式,对财务预算管理中的全面情况和特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反映,以改进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保证贯彻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各级行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并实行内部稽核、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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