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法上的代理一什么特点?
发布日期:2011-08-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之分。其特点是:

1、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

3、代理人只要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可以独立进行代理活动;

4、代理人代理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