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一、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及如何请律师:
国际人权法规定:当事人即使涉嫌犯罪也应该得到公正的待遇!每位失足的当事人,都可能曾经历人生磨难,那份痛苦才让他挺而走险,以至最终失去自由而成为弱者!律师,应以缜密的策略、惊心动魄的雄辩、坚持不懈的努力,为身陷囹圄的当事人洗冤并捍卫其尊严!此,律师之使命焉!
(一)、公安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提出会见要求,公安机关一般应在48小时至5日内安排会见;
(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现时情况及需求、被抓后是否受到人身侵犯、了解案情并提供相应法律咨询等;
(3)、申请取保候审:会见后,如符合取保条件,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诉、控告:如发现侦查人员及同囚人员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代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从而降低被侵犯可能。此亦公安机关不希望律师过多介入原因之一。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1)与检察机关联系: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
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本阶段律师有权随时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向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或部门调查情况,收集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建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令当事人获得释放;
(5)对被超期羁押的,有权要求对其依法释放或实行取保候审;
(6)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代为提出申诉、控告。
(三)、法院一审阶段律师的作用:
(1)审查管辖案件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法律管辖不当、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等情形,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退案或移送;
(2)查阅、摘抄、复制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等证据材料;
(3)根据每个案件的特殊性与案情,制订辩护策略;
(4) 会见被告人:认真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特别是如下重点:被告人身份及收到起诉书的时间、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被告人关于无罪辩解的理由;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 的事实、情节和线索;有否立功表现;有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等。并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的程序、告知其在庭审是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5)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和收集证据;
(6)法庭调查与辩论;
(7)休庭后的工作。
(四)、 法院二审阶段律师的作用:
(1)在一审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2)应被告人的要求,撰写上诉状,上诉不加刑;
(3)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律师有权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可以提供新的证据;
(4)对于一审判决,如二审法院审查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如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五)、如何聘请律师?
1、什么亲属有权委托律师?
律师解答:当事人的任何一名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同胞兄、弟、姐、妹。
2、委托律师需带备什么资料?律师解答:
a、与当事人同一户口的带户口部;
b、不同户口的,需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上述亲属关系,因此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c、夫妻关系的带结婚证,委托人的身份证;
另外,律师还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何时何事被哪个公安局或派出所抓的。如有拘留证、逮捕证也请带备。当然如果不知道具体情况的也可以由律师向相关部门调查,只是由于部门较多,律师调查可能需要几天的工作时间。
3、委托律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律师解答:
委托人先电话联络,约定时间,然后按约定时间亲自到律师所办理以下手续:
a、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律师事务所存档;
b、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六份,作律师办案之用;
c、交纳律师费用。
(六)、作为亲友,我能见到当事人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判决生效前,亲友是不可以会见当事人的。
律师会见,是家人获得当事人信息的惟一合法渠道。在律师会见并了解到当事人在押处所及有具体的监仓号码后,亲友可以与其通信。并且在服从各看守所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给当事人转交钱款和衣物(物品需检查,钱款按各看守所要求或通过邮政汇款等形式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