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辽宁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辽高法(2011)129号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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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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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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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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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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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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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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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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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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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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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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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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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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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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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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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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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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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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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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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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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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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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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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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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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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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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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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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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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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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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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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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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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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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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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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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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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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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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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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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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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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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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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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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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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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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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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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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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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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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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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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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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