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自然人股东不能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自然人股东因出国和被判刑不能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股东地位。
相关法律知识
»
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时应如何处理?
»
执行程序中不履行清算义务股东的赔偿责任
»
执行程序中不履行清算义务股东的赔偿责任
»
股东不履行对公司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追究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具有等同性
»
法定代表人登记不是其履行职务的时间依据——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判决付于兴诉付鹏滥用股东权利赔偿纠纷案
»
中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
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应如何适用《公司法》处理
»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操作指南
»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操作指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