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与孙女的房承租权纠纷案
原告李某是被告孙某某的奶奶,被告之父承租的一套公产房在其死亡后,原告在其女儿的授意下想要独占该处房产。遂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自己承租该处房产。
我接受被告的委托之后,详细询问了案情,得知被告还有一亲生妹妹也有承租权。后来我建议被告的妹妹也申请加入诉讼,要求自己的权利。在调查阶段,作为代理律师我们调查了原告自己有两处私产房,每月有3000元的退休金,并且现有两个子女赡养,生活条件极高。反观被告至今未婚没有工作,只有诉争之房产可以栖身,在庭审当中我为被告准备了充分的答辩理由,又举证了原告的财产以及收入情况,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承租公产房,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