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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1-0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答: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同时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前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时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5日24时。报名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进行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并按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6日—7月15日,08:3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文化馆二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11号)。

  乘车路线:乘地铁五号线至北新桥站西北口出向西500米,乘107电车、635、612在交道口东下车。

  2.司法考试放宽地方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方,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方,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类C类证书只适用于放宽地区。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人员在京报名,可以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也可以放弃享受放宽地方政策。选择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户口簿所示户籍地应当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户籍地一致;网上报名填报放宽地区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放宽地方居民户口簿的,不能享受放宽政策。

  3.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上述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可的学历,不得报名。报名人员对所持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有疑义,可以自行登录//www.chsi.com.cn/查询或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

  4.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并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2年应届毕业。

  专升本、专升研等其他2012年毕业的人员,不属于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可以,但须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及律师专业,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以上人员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6.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电大等)2011年应届毕业生能否报名?

  答:可以。应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到现场确认,并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7.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人员怎样报名?

  答:对于此类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所在院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并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8.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持军队院校毕业的现役军人可持部队院校毕业证书报名,但须同时提交军官证、士兵证;已转业复员的,须提交转业证、复员证等证明。持军队院校毕业的其他人员报名时须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10.现役军人能否在京报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02]政办字第5号文件规定,驻北京地区的军队现役人员,在京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京报名考试。

  11.在京报名如何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后,能否重新选择其他省市考试?

  答:在司法部报名网站选择北京报名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系统提供支付宝账户和多家银行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交费技术支持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支付宝24小时客服电话:0571-88156688。

  在京报名缴费后又选择到其它省市考试的,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12.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学历信息的填报?

  答:(1)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

  (2)2011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因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毕业证编号填“无”。现场确认时,在信息修改处修改。

  (3)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可以提交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电大等)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毕业证编号填“无”。

  13.网上报名是否必须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答:是。报名人员所填写的通讯地址是寄送成绩单的依据,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名人员因地址填写不详或有误而无法收到成绩单。联系电话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与报名人员及时取得联系的重要方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网上填报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可在成绩发布前自行在网上修改。

  14.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发现有些信息填错而无法修改,应如何处理?

  答:可在现场确认时交工作人员修改。

  15.网上报名成功后为何要牢记网报号和密码?

  答: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报号,报名人员应当牢记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因忘记密码造成无法选择考点组的,系统将随机分配考点组。

  16.现场确认可以请人代办吗?

  答: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办。

  17.现场确认时户籍证明、驾驶证等证件能替代身份证件报名吗?持护照的如何现场确认?

  答:户籍证明、驾驶证不可以替代身份证件报名。持护照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18.报名人员的身份证遗失、过期怎么办?

  答:身份证遗失、过期应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换发新证。补办或换发新证期间可持临时身份证报名。

  19.毕业证书遗失应如何报名?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20.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所载信息不一致应怎么办?

  答:由颁证学校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1.准考证实行主、副证吗?

  答:是。报名人员经现场确认后,当场领取准考证主证。8月20日起可在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试人员同时持准考证主证、副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22.何谓考点组?应试人员如何选择考点组?

  答:为方便应试人员,北京市今年实行应试人员在网上就近选择考点组。考点组即将北京考区全部考点划分为若干组,每组包含若干个相互间地理位置较近的考点,应试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就近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中的具体考点。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sfks.bjsf.gov.cn)将于7月21日公布今年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考点组的时间及办法。应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依据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选择考点组。报名人员只可选择一次,选择后不能更改。逾期未选者,系统将为其随机分配考点组。

  23.在京报名参加考试,成绩通过后可否转往外省市申请资格及领取证书?

  答:在京报名参加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在京申请资格、领取证书。成绩达到放宽分数线且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领取证书。

  24.今年司法考试成绩何时公布?

  答:2011年11月下旬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成绩和分数线,北京考区同时开始受理分数核查申请;12月中上旬,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受理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2012年3月至4月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资格申请将于2012年7月进行,证书发放也相应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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