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装修房屋坍塌对受害者赔偿的法律分析
无锡装修房屋坍塌对受害者赔偿的法律分析
9日上午,江苏无锡惠山区钱桥社区一面积400多平方米的老办公楼在进行装修时瞬间坍塌,当时现场16名施工人员被埋。救出7人死亡9人,据了解,自入汛以来,无锡历史上首次出现梅雨期内的区域性大暴雨,此次坍塌房屋为上世纪80年代所建的老式办公房,为砖混结构,现为老年活动中心,目前正在全面装修。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近半个月,但是就受伤施工人员及死亡的工人的赔偿问题似乎很少提及,这里简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各方的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告慰逝去的民工和在生的伤者。
自入汛以来,无锡历史上首次出现梅雨期内的区域性大暴雨导致,历经沧桑的老房子经不起汛期暴雨的考验变成了危房,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却没有意识到,依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装修,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观过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进行赔偿。
工人在工作期间为执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遭到损害,或重伤或致死,工人本身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受伤的施工人员的赔偿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死亡的施工人员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近期有不少读者就该问题进行咨询,希望本文对他们会起到一定的答疑解惑作用。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 朱明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