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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主证及副证领取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由报名地的市州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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