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乙方(被委托人):
联系电话: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寻购房屋事宜,签订委托合同如下:
一、购买房屋概况:
地址:
产权人: 权属证书名称: 权证编号:
面积: (以 面积为准)物业用途:
物业权属:[ ]产权房 [ ]私房 [ ]可售公房 [ ] 其他
二、成交方式与服务报酬:
1、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按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3、甲方与出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后,因买卖双方原因不能成交,由受偿方支付双边中介服务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下定后不得无故推诿、拒绝接受交易,因前述行为造成已下定房屋无法交易,则承担失去定金的风险。
2、如出售方拒绝出售或无故推拖造成已下定房屋不能交易,则甲方有权要求房屋出售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同房屋出售方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2、协助交易双方办理交易更名过户等手续。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闫志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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