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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
发布日期:2011-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有偿还是无偿保管合同,不能单纯从寄存人是否有给付保管费的行为来区分。

有时虽然没有明确要给付保管费,但因为是其他交易行为而附带的车辆保管,如因住宾馆而将汽车寄存在宾馆的停车场,就算停车场不收取保管费,也应认为是有偿保管合同,因为住客的车辆保管费实际上已算到其住宿费或在酒店的其他消费上了。

如果停车场的经营人与宾馆、酒楼的经营人不是同一主体,寄存人因在宾馆住宿或在酒楼吃饭而享受了免费停车的权利,但由此而形成的保管合同,也应视为有偿保管。因为住客的车辆保管费实际上也已通过宾馆或酒楼算到其住宿费或在酒店的其他消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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