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因被侵权而死亡,由此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可列入死者遗产?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死亡赔偿金死是否列入死者遗产,对死者的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的范围有很大影响。
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应当是死者的遗产。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根据《继承法》及其《意见》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不包括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之内。
其次,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公民只有在生命存续期间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合法的财产。公民因被侵权而死亡的,民事主体资格已不存在,侵权人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就不可能是被侵权人通过行使民事行为取得的,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被侵权人的合法财产。再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侵权人在被侵权人死亡后支付的,而不是被侵权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最后,死亡赔偿金的给付请求权是属于死者的近亲属。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他人侵权致死,由加害人给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补偿,因为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所以死亡赔偿金不可能归入死者的遗产。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死者的债权人就不能以死亡赔偿金来主张清偿死者的债务,该项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作者:李 毅 梁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