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口诀(三)
发布日期:2011-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五、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
?口诀:力避剪指甲
?对应法条
?力:即利,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避:涉及回避事项的
?剪:通结,涉及诉讼终结事项的
?指:即止,涉及诉讼中止事项的
?甲:即加,涉及追加当事人的
六、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
?口诀:滥惩罚超不足
?表面意思:胡乱惩罚总是有不足之处
?对应法条
?滥:滥用职权
?惩:即程,程序违法
?罚:即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超:超越职权
?不足:主要证据不足
七、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口诀:不便理他
?对应法条
?不:起诉不作为理由不成立
?便:即变,行为合法,但法律、政策变化应变更或废止的
?理:行为合法但不合理的
?他:其他无法或不适合表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