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辞职,公司扣留档案怎么办?
案例分析:
2006年,北京一公司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小王的户口落入该城市。同时,公司出资2万元对小王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小王应为公司服务2年,如果小王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违约金2万元。一年后,小王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王不肯,公司于是不为小王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过了三个月,小王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转移认识档案。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小王支付违约金。本按应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本案中,小王控诉公司扣留其人事档案,这是一案。事实上,公司这样做没有任何依据,因此,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归还小王所有人事档案,并赔偿小王的经济损失。
公司反诉小王,要求其支持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追讨赔偿金、违约金应该在60天内。本案到反诉时,已经是三个月。因此小王无需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