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用益物权的?
发布日期:2011-04-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的特征主要有:
(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