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主要有哪些途径?
发布日期:2011-04-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 确认权利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 请求返还原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4 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5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6 请求损害赔偿等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7 行政责任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如果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8 刑事责任
侵害物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