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郑州的韩先生来电咨询:韩先生的儿子小韩今年16岁,伙同其他在校生盗窃自行车被公安机关抓获,供述称该团伙已经盗窃多次,但是小韩是初次参加,而且是辅助的作用,韩先生觉得儿子还小,又是初犯,先申请取保候审,想咨询一下律师,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解答:取保候审是公检法等部门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本案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