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札记2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3
杨某诉严某某确认亲子关系及抚养费纠纷案【裁判摘要】亲子关系作为一种血缘关系,在没有DNA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虽不宜简单认定,也不能强制当事人配合鉴定。但是,在一方提供的证据已经能够明确其关联时,而另一方仍然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则属于怠于抗辩举证和阻碍对方举证、法院查证的行为,其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则可以认定亲子关系的存在,以保护非婚生子女及妇女的合法权益。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