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邓明友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进行商品房销售必须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否则就不能够进行商品房销售。现在就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归纳整理,供相关当事人参考。
一、商品房许可证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在售前均必须到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向住建局提供以下证件:
(一)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二)填写《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八)供热配套证明。
(九)燃气证明。
(十)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注:第(一)、(二)、(七)、(八)、(十二)项须提供原件,其他各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复核。
三、办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流程:
(一)提交要件。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三、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限: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然后上报上一级住建局产权市场管理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