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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认为,“网民不关心司法才是灾难”
发布日期:2011-03-14    作者:110网律师

3月1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会特别节目《做客中央台》对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进行了专访,万副院长在专访中谈了很多观点和看法,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有谈互联网部份。 万副院长告诉电台主持人:“我基本上7点前我就到了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浏览各大新闻网页当中涉及到的司法部分,特别是有一些博客当中涉及到某些具体的案件,还有对于我们的一些司法解释提出的质疑,一些重大的新闻事件当中涉及到的司法部分的这些东西,我觉得都要关注。如果我们新闻办的同志没在的话,我都马上会链接过去,请他们看看这些案子,注意这些舆情情况,会对我们整个司法系统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也要知情,不光老百姓对司法要知情,司法系统所有的同志,特别是我们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同志,更应该知道某一个案件它产生的社会影响会发酵到什么程度,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万副院长认为,“互联网也就是一种民意,以前也有一种说法,如果过度了以后,可能会造成我们媒体的干预司法、代替司法,或者是说,有些法官的意见还没出来,媒体就未审先判了。新闻对司法它本身有一种监督的渴望。我觉得我们最高法院制订这么一个规则,是便利新闻从业者,也便利网民他们对这个社会进程过程当中发生的事实,发表看法。这些东西不仅仅对司法有帮助,更多的感觉对立法也有帮助。我感觉到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如果网民参与这些东西,他们发表一种意见,不是我们说的这种非常随意的,是一种非常冷静的、一种有分析、有说服力的东西,都会受到我们的关注。特别是长段子意见,如果只是表态性的灌水的话,就过去了。如果你有论理性的东西,我为什么支持这个观点,一二三四五,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好的律师、一些教授们的帖子,他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发表的观点,很容易被我们的有一些简报摘录,我们每天不仅直接上网,有一些好的这样的网民意见,还专门摘录出来以后,所有最高法院领导桌上都有一份,每天都要看,我觉得这个是司法民主的又一种表现方式。”
“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万副院长的观点还是很到位。但我想,这个“灾难”不仅是对网民而言,也是对全体公民而言,更是对人民法院而言,同样是对司法制度而言。中国的网民有三亿多人,如果访民对公检法的腐败问题都敢于监督,也许“灾难”真的会大为减少。
在此,想告诉万副院长的是,我也是三亿网民队伍中的一员,一直在注重司法、关心司法,喜欢对司法“品头又论足”,发表长段子的意见,特别是对2008年发生的杨佳案,2009年发生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访民敲诈勒索滕州市人民法院案、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猝死案写过很多博文,发过不少“长段子的意见”。博文虽然没有什么文彩,但谈的都是事实,且有法律分析,没有什么表态性的灌水。因此,我很想知道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网民意见简报”是否摘录过我的一些观点?特别是谈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的观点。对这起荒谬的案件,我可是写过一百多篇博文。
按照万副院长的观点,网民们注重司法、关心司法,可以避免“灾难”。想不到的是,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正因为关注了福建的司法,“灾难”反而降临到了他们头上。
如今,全国有很多网民在关注福建的司法,在关注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是否已关注到了这起荒唐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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