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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的同行不要把律师行业做成骗子行业
发布日期:2011-03-14    作者:孙新律师
  下午我去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会见我的一位被告人,因为他的案子明天要开庭了,有些案情需要核实,有些开庭程序需要告知,在会见的时候,这位当事人突然告诉我前几天有一个人自称是律师找了他,并向他承诺能将他用于作案的工具一辆价值20万的小汽车通过关系给搞出来,律师费先付5万元,另外他还告诉这位关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说受害者们很激动已找到本案的主审法官闹,法官找了这个律师,要求协助做这个被告的工作,争取积极退赃换个轻刑,闻此言我真是大吃一惊,作案工具小轿车我在检察阶段与主办检察官沟通过,检察官明确告诉我,这是作案工具,依法要没收,不能退还,而且是不是作案工具,证据很充分,当事人也承认,事后我复印的案卷材料也证实检察官的说法,因此我告诉这位当事人汽车退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至于是法官主持退赃更是子虚乌有的事,如果真有这事,我作为这个案件的辩护律师没有可能不知道,法官不找辩护律师谈退赃却去找一个不相干的律师谈退赃,不太可能的事,不是每个法官都那么黑。
会见后我致电了这个当事人的妻子,这个妻子告诉我确实有这样一名律师找了她,声言绝对可以通过关系将汽车拿出来,而且还能将他被关在里面的老公给捞出来(她老公是累犯),通过电话我也知道了这名律师是谁。
如果这名律师真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司法腐败就不再是说说的事,而是真真切切的实事,若真是如此,我愿意退出刑辨领域,我也愿意将我的案子让给这名律师,有本事你来干。
我不反对律师为了生存去看守所或到医院发名片拉案子,但前提是不能去骗当事人,不能利用法律知识去骗钱,那些将本可以免予起诉释放的案子、不可能轻判的案子、不可能判缓刑的案子、不可能捞出来的案子,统统声言自己在法院、在检察院、在公安局有关系能搞定的律师,我希望他们能记住律师的职业道德,将律师职业做成骗子行业,损害的是绝大多数律师,就算你短暂赚钱,总有一天你自己都得进去。
另外也正告那些当事人,有实力的律师通常不会强调自己有多么深的关系,也通常不会去干这犯法的事,律师证的含量没有那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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