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中的如何应付刑法
发布日期:2011-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刑法学现状
就规范刑法学而言,既针对现行刑法的法条解释的一门学科,在我国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陈兴良、马克昌、高明宣为代表的通说,二是以张明楷为代表的对通说的批判。体现在司法考试上面,同一道题不同代表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司法考试的出题者一般在考前是不知道或是不明确的,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往往不知如何选择答案,也有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多看一些刑法书籍来以防万一。
其实针对司法考试来说,有争议的题一般不会考,就算考也不过几分,而且这些题经过提异议后,往往是采取多种答案均得分。因此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不能把过多的精力分散到书籍选择及猜出题者身上。
结何目前本科生的教材而言,建议大家还是从通说,如果两方观点都看的话,必会导致整个体系发生冲突,看得多、知道得多就错得多,研究生考司法考试的最大问题就在这里。呵呵,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的刑法不错,全是通说,可以让大家把有限的时间全用在对付考试上。
二、刑法学的学习方法
1、总则是绝对的重点,应该全部掌握,这里指出一个难点:关于罪数的判断。
处断一罪、法定一罪、以及牵连、吸收、法条竞合、想象竞合这些的区分,是目前刑法界的难点,一个案件,你可以说他是实质一罪,也可以说是处断一罪,可以从牵连犯理解,也可以从吸收犯或是法条竞合或是想象竞合理解,考生没有必要为这些专家门都无法区分的问题而烦心。(刑法界早就在建议取消或是合并一些罪数的类型,目前还没有统一)正确的做法是,记住概念及举例,然后记住司法解释和刑法上的特别规定(这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每年必考,建议大家在网上下载这方面的总结,一页纸的内容,考试前十分钟就可以搞定),遇到不会的,这时再用概念来套,然后得出答案。
2、分则的学习,这里有个窍门,那就是只看重点罪名,其他的一律不看,没有那个天才可以记住所有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就算你全看完了,结果就是错得更多,还不如你重点复习的效果好。(何为重点罪名,请大家看看历年的分值分布情况,许多书上都有统计)
三、巩固的正确方法2003年以前,有人说门外汉可以三个月复习就过司法考试,也有人说多做练习题就可以过,甚至书都可以不看。其实这些说法都是真的,看看2003前以前的题型就知道“重点衡重”这个道理了,可是2004年出现了题型改革,到2010年变化就更大了,因此靠那个短期突击以及多做练习题的方法就不管用了。
我参加司法考试就不做任何题,已经通过了,做题只会打击信心,我同事做题科科上110,我每科70,结果只有我考上了,原因就是这些题的表述都有些问题,而且答案依照不同的思维或是不同学者的观点就有不同的答案,相信参加过司法考试的朋友做练习时会发现大部分题雷同,而且各书和各书的答案有的不同,解释也不同,同一本书出版社出的勘误表和原来所采用的观点又不同。总之除了浪费时间还是浪费时间,更重要的是打击自信心,往往会强制修正自己的正确观点。我的方法就是看书,第一次拉通看,勾出重点,第二次就只看勾了的,然后考试前看半个小时,这样的效果就最好了,以不变应万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