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行为是非法经营罪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1-03-11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根据我国法律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1、【《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总是的批复》】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5、【《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
9、【《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2)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
10、【《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作者简介】
朱海波,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