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鉴定过程中的特殊规定
发布日期:2011-0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鉴定人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