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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仲裁委仲裁可以自行向另一方当事人送交材料吗?
发布日期:2011-0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同意,一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负责将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送达给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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