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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
发布日期:2011-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不停止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应当对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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