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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深圳大公司A委托包工头B装修其经营场地,装修验收合格并经A公司多位高层领导签字后,由于A公司老板不同意支付装修工程尾款发生纠纷。B向深圳福田区法院起诉A公司。诉讼形势及证据均对A公司极为不利。
律师办案经过:
何带勇律师受A公司委托接手该案并对之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后,一边向福田法院提出了装修合同无效的抗辩,一边要求法院对装修工程进行重新评估鉴定(实际上理由不足,只是营造装修工程质量问题和A公司的悲情效应)。在法庭审理中,何带勇律师充分利用B的诉讼弱势,确立了对B的诉讼优势。
结果:
迫使B向福田法院申请撤诉,主动要求与A公司和解。A公司象征性的支付装修尾款4%即2000元后, B放弃其余96%的装修尾款五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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