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紧紧围绕“抓住主线、突出重点、履行职能、突破创新”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坚持信访工作指导思想,扎扎实实为民解难,为党和政府解忧,始终保持了“信访案件零目标”,促进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2003年以来,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在重庆市检察系统始终保持前两名,2006年1月,我院纪检组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唯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察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下面,笔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实践体会。
一、明确责任,夯实纪检监察信访基础
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干好工作的坚实基础。为了强化大家的责任意识,每年年初,我院都要在院党组会上对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检察长对信访工作负总责、纪检组长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具体抓、各局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领导格局。在政治处设立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尚未成立纪检监察科),并坚持三项领导工作制度,即领导阅批信访件制度、信访分析会制度和领导接访制度。每季度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根据各个季度的工作特点进行分析讨论,再适时对个别方案进行调整部署。一是根据江津市纪检监察信访目标管理要求,始终保持纪检监察的强劲力度,配置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坚持亲自阅批信访件,阅批率达100%,并亲自参与调查取证、分析、研究和作出指示,领导参与查办信访问题或信访案件达到100%;二是严格把握信访工作的时效性,纪检信访室在收到信访件后及时处理,并按时回复信访件发放单位。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我们严格按照各种要求和制度约束信访行为。如年年坚持不动摇的“两簿三表”:即来信来访登记簿、会议记录簿、领导轮流接待表、送阅表、群众来访登记表,把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映、统计分析等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了信访工作的规范运作。四是落实责任制,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的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院领导接访日制度,把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加强对信访材料的管理。为了确保每一个信访问题做到有据可查,认真做好了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所有信访材料进行装订归档,并严格保密。
二、强化职能,不断加大预测预防力度
为了将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我院充分发挥党组、纪检组的协调作用,对群众反映激烈的重要问题或合理要求,格外关心,重点帮助、积极帮助疏通办理渠道,经常向市纪委、市信访办主动通报情况,虚心听取纪委职能部门意见,共商解决办法,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和满意的答复。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认真登记、送阅、转办、自办,未出现信访举报件泄密、丢失事件。对群众举报的内容,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如2005年我院收到从人大和纪委转来的一封举报信,内容是反映我院某位干警滥用职权、循私枉法,院纪检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丁方毅立即责成纪检组长王春雷对此事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核实,当纪检组第一次将调查结果告知对方时,信访人明确表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并扬言不把此事调查清楚,就要到重庆或北京进行上访。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组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情的真实性,除了重新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外,还反复找信访人进行谈话交心。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连续调查核实了解,维护了第一次调查结果的正确性。最后信访人明确表示,这件事情是由于自身的原因所致,被举报人并不存在循私枉法或者滥用职权。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杜绝了一起越级到江津、重庆和北京等地上访的现象发生。
三、狠抓学习,努力提高信访接待质量
经常性的学习,及时掌握新的理论知识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自从《信访条例》颁发以后,院党组多次组织对《信访条例》的学习,除原原本本学习原文外,还对信访条例进行了多次讨论,加深了对《信访条例》的理解和记忆。此外,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条规制度内容。理论上的丰富势必导致实际服务水平的提高。对上访群众,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片温馨服务、一颗诚心相待、一个公正答复”的“四个一”标准。坚决杜绝对上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发生,受到了上访群众的一致好评。如2005年2月,我市某厂被开除的一名老工人多次上访要求恢复工作无果后,心存怨气,误以为是我院干警不把他的事情没放在心上,于是向院纪检组反映要求查处,并无理取闹,院纪检组对这名老同志坚持认真调查、做协调工作,找家属坐谈、做息诉工作,耐心接待、做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给他讲原则的严肃性,又给他讲事情的真实性。通过不大厌其烦地谈心讲解,最后这位老同志终于消除了疑虑,打消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念头。近年来,市纪委、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办结,没有出现退回重办的信访件。
四、注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严格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手段。我院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重庆、江津有关信访监督的有关规定。纪检组始终严格执行《个人及家庭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院领导同局、处、科、室负责人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为了确保每个人能够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院纪检组建议院领导按隶属关系和24名中层干部适时进行谈话,做到常拉袖和常提醒,有效地发挥了监督的作用。二是在加强干部信访监督的同时,还注重履行信访举报的职能,对一些重要的信访件,直接组织查案,保证了信访举报件的及时处理。2006年3月5日,院纪检组接到一封措辞严历的举报信,信中主要是反映某位干警在执行公务期间喝酒,有损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院纪检组接信后,立即请示检察长丁方毅,并主动建议认真查处。在接下来的几天当中,纪检组的同志听到了各种传言:“有的说不就是喝杯酒嘛,又没有影响工作”:“有的说都是本院的同事,何必这么认真”:“有的说其他单位在执行公务期间喝酒的也有,怎么他们没事”……但是,无形的压力并没有影响纪检组查处这件事的信心和决心,仍然从多方着手调查取证,最后终于将干警在执行公务时喝酒一事查了个水落石出。本着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纪检组向院党组提出了如下处理建议:一、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二、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批评;三、根据本院《奖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扣发奖金100元。纪检组将查处结果回复信访人后,信访人由衷地谈到:听说检察院对内对外办案办信都非常认真,我就是挑一件小事反映给他们,检验下他们对内对外是否一个样,从他们回复给我的查处结果来看,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的确强劲有力,我由衷地感到满意、佩服。
重庆市江津市人民检察院·陈德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