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内部对不起诉的监督制约
发布日期:2011-0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检察系统内部实行检察一体化的原则,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对其不起诉的决定当然有权进行监督。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于不起诉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级检察机关可以利用这种途径发现下级检察机关的错误不起诉决定。在同一检察机关内部,审查起诉部门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也要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进行审查批准,以防止错误的发生。
相关法律知识
»
浅析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负责人就《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答记者问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法释〔2010〕17号】
»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决定
»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关于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投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