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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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