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差别
发布日期:2011-0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委任制公务员: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主要构成:各类人员。编制:编制内。职务:可以有职务。聘任制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主要构成: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编制:占用编制。职务:实行职位管理。
聘任制,是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辅助岗位公务员所采用的制度,比较普遍的是法院里的聘任制书记员,采取合同制的办法,在合同期内,算公务员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
委任制,是指不通过选举任职的公务员,比如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部门(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财政局……)的行政首长、科室领导等,他们是通过上级任命的方式任职的,不用选举产生。
选任制,就是必须通过人大选举产生的公务员,比如县长、市长、省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