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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公务员法第82条第4款的规定,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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