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职
发布日期:2011-0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受理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州人事局接收申报材料并审核。符合文件规定的办理审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说明原因,材料退回。
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初定职者还须提供转正定级合格成绩单原件。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定职聘任工作的通知》(新人职字[1991]256号)、《关于印发〈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2]25号)和《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人职字[1994]82号)文件,对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证者可初次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可按学历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新价非字[1991]66号文;初级职务40元,其他费用60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州人事局窗口:2612649
巴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022294
投诉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30110
网 址:州人事局://www.njrc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