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1-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後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連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玉林律师
李东军律师 
广西玉林
已帮助 2001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已帮助 452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鹏飞律师 
广西南宁
已帮助 213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玉林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