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决定书格式
发布日期:2011-0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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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现已查明 (事实及证据)。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